原文:《白象食品持“大骨”棒喝同行》
本報訊(記者胡笑紅 實習生黃靜)注冊了“大骨”商標的白象食品集團近日在河南以商標侵權為由,要求有關部門查封今麥郎等同行含有“大骨”字樣的產品。今麥郎、統一等4家方便面企業(yè)已于昨天向國家工商總局遞交商標爭議申請,要求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撤消“大骨”商標的注冊。
記者昨天通過中國商標網查找發(fā)現,白象集團所屬的河南省正龍食品有限公司確于2004年8月31日申請注冊了“大骨”中文商標,商標于2007年6月14日完成注冊,注冊的商品群包括方便面、掛面、面粉制品及面條米粉等。而一家要求撤消“大骨”商標注冊的方便面企業(yè)相關人士昨天對記者表示,“大骨”是豬骨、排骨、大骨頭的俗稱,是行業(yè)通用的主要原料,不具有商標的“顯著性”。據了解,目前很多企業(yè)都有大骨類方便面產品,如果相關產品構成侵權,將面臨更改產品名稱、包裝和宣傳內容等復雜問題,對企業(yè)影響較大。
對此,北京集佳律師事務所的張亞洲律師表示,上述企業(yè)提出商標爭議申請的理由是“大骨”缺乏商標的顯著性。白象如果能舉證證明該商標在其商品上使用時間長,并能證明“大骨”經過長期使用已脫離了這個詞語本身的含義,具有了第二含義,那么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就可以使其成為自己的注冊商標。記者昨天聯系白象相關負責人了解此事,但采訪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