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總體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目標通過在試點地方深化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推動形成權界清晰、分工合理、責權一致、運轉高效、法治保障的知識產權體制機制。
推進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是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改革、破解知識產權支撐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瓶頸制約的關鍵,對于切實解決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機制不完善、保護不夠嚴格、服務能力不強、對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缺乏強有力支撐等突出問題具有重要意義。按照《國務院關于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國發(fā)〔2015〕71號)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2016年工作要點》要求,為充分發(fā)揮有條件的地方在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方面的先行探索和示范帶動作用,制定本方案。
方案部署了三大主要任務,包括建立高效的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體制、構建便民利民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提升綜合運用知識產權促進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的能力。 具體方案內容: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7-01/12/content_5159083.htm(來源:中國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