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給申請人、專利權人提供更加優(yōu)質高效服務,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進一步優(yōu)化審批流程,對專利公開公告出版周期進行調整。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6月6日(含)起,專利公開公告出版周期由一周一次調整為一周兩次,每周二、五為出版日。
二、上述調整涉及發(fā)明專利申請公布,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三種專利的授權公告及事務公告。
三、調整后卷號期號規(guī)則不變,每期期號后增加擴展字段01或02以對應不同的公開公告日期。例如:2017年第23期公開公告兩次,對應的卷號期號分別為第33卷第2301號、第33卷第2302號。
特此公告。
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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