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北京集佳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西安分部 索林博
一、案情簡介及決定結果
(一)案情簡介
青島華閱傳習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申請人”)在第41類服務上申請注冊的第25163938號“華閱傳習HUAYUECHUANXI”商標(以下簡稱“申請商標”),經(jīng)國家商標局審查,決定駁回該商標的注冊申請,理由如下:
該文字作為商標使用在指定服務項目上,易產(chǎn)生不良社會影響,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申請人認為駁回理由不成立,要求對本案進行復審,請求對第25163938號“華閱傳習HUAYUECHUANXI”商標予以初審公告。
涉案商標標樣如下:
(二)決定結果
商評委認為:尚無充分證據(jù)證明申請商標“華閱傳習HUAYUECHUANXI”作為商標使用在指定服務上易產(chǎn)生不良影響,申請商標未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guī)定,對申請商標在復審服務項上的注冊申請予以初審公告。
二、案件具體分析
(一)申請商標“華閱傳習”作為商標注冊使用,不會產(chǎn)生不良影響
《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所指的“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主要是指對我國政治、經(jīng)濟、文化、宗教、民族等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chǎn)生消極、負面的影響。“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具有其他不良影響”的判定應考慮社會背景、政治背景、文化傳統(tǒng)等因素,并應考慮商標的構成及其指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務。
具體到本案而言:申請商標由中文“華閱傳習”及其對應拼音構成,系申請人“青島華閱傳習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企業(yè)字號,具有合理的來源?!叭A閱傳習”指定使用在第41類的“俱樂部服務(娛樂或教育); 健身俱樂部(健身和體能訓練); 錄像帶發(fā)行; 廣播和電視節(jié)目制作; 培訓; 演出制作; 籌劃聚會(娛樂); 安排和組織會議; 文字出版(廣告宣傳文本除外); 為藝術家提供模特服務”服務上沒有對政治、經(jīng)濟、文化等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告秩序產(chǎn)生不良影響,從申請商標標志本身的內(nèi)容及其含義來看,不存在對我國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chǎn)生消極、負面影響的可能性,不屬于《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所規(guī)范和禁止的對象。
(二)申請商標“華閱傳習”具有特定含義,文字本身為正面、積極的形象,未包含任何負面、消極含義等不良因素
申請商標“華閱傳習”中的“華”字意為中華,其指代中國、中華民族以及華夏等;“閱”字是指閱讀、閱歷;“傳”字取自韓愈《師說》中的傳道受業(yè)之意;“習”字源自孔子《論語》中的學而時習之,有練習、實踐之意。
且“傳習”二字自古以來就有使用,早在《論語?學而》中就有記載:“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在明代時,著名哲學家、思想家、書法家、心學集大成者王守仁就將其作品選集取名為《傳習錄》;在百度百科、新華詞典上均有“傳習”的記錄與釋義,常泛指傳授與學習。
申請人以“傳習”二字作為關鍵詞進行網(wǎng)絡檢索,發(fā)現(xiàn)“傳習”二字具有固定的含義被廣泛運用,且在一些組織機構、公司的名稱中也有所使用。同時,申請商標“華閱傳習”自2015年以來一直被申請人持續(xù)使用于所申請注冊的服務上,在當?shù)睾蜆I(yè)內(nèi)取得了一定的影響力,與申請人形成了一一對應的關系,在此期間,并未產(chǎn)生任何不良的社會影響。
可見,申請商標“華閱傳習”具有特定的含義,文字本身為正面、積極的形象,未包含任何負面、消極含義等不良因素。
(三)在先已有多件含有“傳習”的商標獲準注冊
經(jīng)申請人查詢,在先已有多件含有“傳習”的商標獲準注冊,包括“傳習仁”、“傳習師”、“三智傳習”等,由此可知,含有“傳習”二字并不會產(chǎn)生不良影響,即本案申請商標“華閱傳習”也不會產(chǎn)生任何不良影響。
三、通過本案引發(fā)的思考
判斷商標是否構成“不良影響”,應分別從維護國家的一般利益與社會公共秩序、商標的常見基本含義以及一般公眾對該商標的認知等因素進行多重考慮,而不應擴大該條款的使用范圍。
同時,在本案中,代理人不僅闡述了申請商標經(jīng)申請人長期使用和宣傳,并未產(chǎn)生任何不良影響,而且也列舉了在第41類上包含“傳習”字樣的在先商標,從多層次、多角度對本案申請商標在使用中不會產(chǎn)生不良影響進行闡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