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7日,以色列新外觀法案實施,該法案代替了從1924年就開始實施的舊外觀法案。此次,以色列新外觀法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1.以不斷累積地新穎性和個性特征取代了新穎性或獨創(chuàng)性的替代要求;
2.新法實施當日或之后提交的外觀設計注冊后的保護期限將為提交日起的25年,舊法為18年;
3.以絕對新穎性要求替代相對新穎性要求,也就是說,對于注冊外觀設計來說,如果同樣的外觀設計或者僅在非實質性細節(jié)上有不同的外觀設計未在申請日或優(yōu)先權前在全球范圍內公開,那么該外觀設計申請才具有新穎性;
4.一件外觀設計具有新穎性和個性特征,在滿足某些要求的情況下,該外觀設計將作為非注冊外觀設計獲得3年的保護期限;
5.一件外觀設計被其所有者或從所有者處合法或非法地獲得信息的第三方披露,那么申請人可以享用12個月不喪失新穎性的寬限期;
6.提供了一項每侵權行為不超過ILS100,000(接近USD27,000)的法定損害賠償額;
7.注冊外觀設計的權利人在符合要求的情況下可以請求海關扣押有侵權嫌疑的貨物;
8.規(guī)定了未經(jīng)注冊外觀設計權利人同意故意復制注冊的外觀設計將須承擔刑事責任;
9.設置了處理國際海牙外觀設計申請的法規(guī)(盡管尚未加入海牙協(xié)定),可以要求海牙外觀的優(yōu)先權;
10.設置了外觀設計申請?zhí)峤缓蟮墓_程序,規(guī)定將在申請?zhí)峤缓笱杆俟_(每周四公開)。舊法中,注冊外觀設計將在提交日起的2個年后才會公開。同時,這也意味著申請人可以提出延遲公開申請,最長可以延遲公開6個月;
11.允許多項外觀設計申請,每件設計都需要繳納一份申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