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北京市集佳律師事務所 韓雪
2014年5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注冊同一商標。這標志著一標多類申請制度的確立,千呼萬喚的商標一標多類申請成為現(xiàn)實。
一標多類制度的確立,使得申請人通過提交一份注冊申請書便可在不同類別的商品及服務商申請注冊同一商標。然而,在過去幾年中,一標多類這樣一種看似便利的申請制度卻是不溫不火,大多數(shù)申請人的還是選擇通過一標一類的方式針對同一個商標的不同類別進行分別提交。針對此種情況,筆者試通過本文淺析一標多類注冊的利弊,以探尋其原因。
一標多類注冊的優(yōu)勢
1.注冊申請文件少,降低申請時信息被填寫及錄入錯誤的可能性
當申請人提交一標多類申請時,僅需提交一份申請書、申請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及委托書(委托代理機構提交的),而無需按照一標一類商標注冊申請一樣每個類別單獨提交相關注冊申請文件。即便考慮到目前商標局大力推進的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所涉及的文件簡化規(guī)定,一標多類申請仍然在文件準備方面占有更加簡潔方便的優(yōu)勢,同時亦能更好地降低申請及審查過程中相關申請信息被填寫或者錄入錯誤從而延誤申請及審查周期的可能性。
2.更好保證審理速度相同、標準一致
當申請人就同一個商標在不同類別上提交注冊申請時,往往希望在不同類別上的注冊申請可以同時完成,以便申請人的后期管理和使用。而現(xiàn)行審查實踐中,對于上述情況下的申請,由于審查時的主客觀原因,常常難以保證相同的審理速度。此外,上述情況下的申請,在商標申請實質(zhì)審查階段有被分配給不同審查員審理的可能性,而不同審查員的主觀審查標準亦存在差異。因此,上述情況下的申請的審查結果,也不能保證被施以絕對一致的審查標準。
然而,上述不利情況,申請人卻可以通過提交一標多類商標注冊申請來避免。一標多類的商標申請在審查實踐中會由同一名審查員進行審查,以此避免前述因?qū)彶閱T主觀審查標準存在差異而產(chǎn)生不同審查結果的情形,提高審查質(zhì)量,并且保證審查進度的一致(審查結果會在同一官方通知文件上體現(xiàn)),從制度設計上進一步保障商標申請人的權益。
3.便于商標后期管理
商標局針對一標多類商標只發(fā)放一個商標證書,商標只有一個商標號,方便申請人對商標及商標注冊證書的記錄、保存及管理。而商標的注冊日期相同,會使得商標所有人針對商標的續(xù)展日期管理會更為便捷,避免因為不同類別的商標注冊日期不同而存在多個續(xù)展日期,從而錯過個別類別商標續(xù)展日期的可能性。
此外,與商標注冊申請階段相同,如果申請人希望針對一標多類商標提交變更、續(xù)展、轉讓等申請時,一標多類商標仍然在申請文件準備方面占有更加簡潔方便的優(yōu)勢,同時亦能更好地降低相關申請信息被填寫或者錄入錯誤的可能性。
一標多類注冊的劣勢
1.注冊申請整體審查時間可能會被延長
如前所述,一標多類商標的注冊申請在審查實踐中會由同一名審查員進行審查,審查結果會在同一官方通知文件上體現(xiàn)。同時根據(jù)《商標法實施條例》,每件注冊申請只限分割一次,且僅適用于商標局對一件商標注冊申請在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務上予以駁回程序中,其他程序均不予分割。
此種情況下,在商標申請階段,若一標多類的申請商標在一個或者部分類別的注冊申請被要求補正或者被第三方提交異議申請,則該商標所有的類別上的注冊申請都要等待相關補正或者異議完成后,再被進行初審公告或者核準注冊。因此,若一標多類的申請商標遭遇到前述情況,則其整體的注冊申請審查審理完成時間必然會因此而被延后。而若申請人針對多個類別上的同一商標注冊申請采取的是一標一類申請,則即便部分類別上的注冊申請遭遇到補正或者異議程序,申請商標依然可以在其他類別上先行獲得注冊。
2.所有類別必須一并續(xù)展
現(xiàn)行規(guī)定下,一標多類商標在進行續(xù)展時,必須對其核定的所有類別一并進行續(xù)展申請。若申請人希望不再對該商標在部分類別的上的注冊進行續(xù)展,其必須先行通過商標注銷申請程序?qū)⑾嚓P注冊類別進行注銷,然后再針對剩余的注冊類別進行續(xù)展申請。這無疑增加了申請人的商標管理成本和負擔。相對的,若申請人采用的是一標一類申請,則申請人僅需在商標續(xù)展期內(nèi)對希望保留的注冊類別提交續(xù)展申請即可。
3.所有類別必須一并轉讓
根據(jù)《商標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也就是說,在提交商標轉讓注冊申請時,同一商標注冊人在不相同或者不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商標,不要求必須一并轉讓。
然而,根據(jù)2014年8月原國家工商總局網(wǎng)站“常見問題解答”中發(fā)布的“一標多類商標如果轉讓一個或幾個類別要如何辦理”,注冊商標轉讓手續(xù)應整體辦理,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類商品上注冊的近似商標,或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近似商標,也應一并辦理轉讓。 根據(jù)上述,一標多類商標注冊人在對一標多類商標進行轉讓時,其名下其他商標亦可能被要求一并轉讓。相關商標注冊人可能會需要將按照一標一類申請原則下不需要進行一并轉讓的商標一并提交轉讓申請。例如,某商標注冊人名下一標多類注冊的A商標核定注冊在第1,2,3,4,5,7 類商品上;一標多類注冊的近似商標B核定注冊在第7,10,14,18,24,25類商品上;近似商標C核定注冊在第7類類似商品上。該商標注冊人基于公司營業(yè)范圍調(diào)整,欲將該商標第7類商品上的注冊轉讓給第三方,保留該商標在其他類別類上的注冊為其繼續(xù)使用。但是,根據(jù)前述,因為A、B商標是一標多類注冊,因此該商標包含的全部類別必須一并進行轉讓。故該商標注冊人只能將上述商標的全部類別注冊一并轉讓給受讓人?;蛘邔、B商標在第7類以外的其他類別上的注冊進行注銷、然后再將A、B、C商標一并轉讓給受讓人;而若該商標所有人仍然希望保有該商標在其他已被注銷類別上的注冊的話,其只能重新在相關類別上提交針對A、B商標的注冊申請。這無疑又增加了商標注冊人對于商標轉讓所承擔的費用和程序負擔。
4.商標規(guī)費上無優(yōu)勢
此外,依據(jù)現(xiàn)行的商標申請注冊收費標準,采取一標一類與一標多類的注冊方式需要繳納的商標規(guī)費是相同的,一標多類申請并無費用上的優(yōu)惠。
綜上,不難理解一標多類這樣一種看似便利的申請制度卻在國內(nèi)不溫不火,大多數(shù)申請人的還是選擇通過一標一類的方式針對同一個商標的不同類別進行分別提交的原因。實踐中,筆者建議商標申請人應根據(jù)自身的具體情況,從實際出發(fā)權衡一標一類注冊和一標多類注冊兩種方式的利弊,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此外,也期待商標局充分考慮注冊申請人的實際需要,在將來進一步完善一標多類商標申請制度,以有利于一標多類商標的注冊申請及管理使用。
參考文獻:
《關于一標多類及分割程序的理解與適用 》,中國工商報 ,溫海星